日前,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包头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办法》共六章三十条,其中明确了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的组织领导,确立了气象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及经费保障机制,厘清了各级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气象安全管理筑牢了制度根基。
《办法》出台后,包头市气象局立即组织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政府各相关部门及驻包单位开展全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集中培训。此次培训紧密围绕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最新部署要求,重点聚焦于对《办法》的深度解读,有效提升了全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重点单位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构建“精准监管+社会共治”的气象灾害防御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气象局将认真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强化组织协调,密切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推动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切实提升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岳宇乐;通讯员:董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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