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平潭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据悉,自2025年5月8日起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对于2025年5月8日(不含)前已受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对于2025年5月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据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范围既包括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包括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执行新的利率,此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在2026年1月1日起下调。这可直接减轻借款人利息负担,等同于增加居民收入,提升消费能力。以一笔金额80万元、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月供将由3308元降至3202元,减少约106元,总利息支出将减少约3.8万元。
(记者 林海艳 通讯员 林辉明)
来源:平潭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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